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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2)日,省委组织部、省委统战部、省民委联合在蓉召开全省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座谈会,再次强调,在换届中,凡按照规定应该配备少数民族干部的必须配齐,没有配上的,要把名额留出来;同时注意做好人口较少民族干部、少数民族妇女干部和少数民族党外干部的选拔任用。
积极选配少数民族干部
截至2005年底,全省共有少数民族干部8.5万人,占干部总数的6%;少数民族干部中省级干部7人,厅级干部156人,机关县处级以上少数民族干部2500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数量、质量有了较大提高。
省委组织部要求,民族自治地方的领导班子,要按照民族区域自治法和有关文件规定选配少数民族干部;民族自治地方机关所属工作部门的领导班子要尽量配备少数民族干部;享受民族地区待遇的县(区)和辖有民族乡的县(区)及少数民族乡镇的党政班子中,应配备一定比例的少数民族干部;省发改委等35个省级部门领导班子要积极选配少数民族干部。
公开选拔时适当放宽报考条件
改进少数民族干部选任方式,既要激发少数民族干部奋发有为的内在动力,又要结合实际,对少数民族干部予以适当照顾。民族地区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时,可适当放宽少数民族干部报考条件,或按规定划出相应的名额和岗位,定向选拔少数民族干部。
重点选配财贸、经管人才
少数民族干部来源不足是一大难题。省委组织部要求,各地要把少数民族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拔,纳入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近期能进班子的应保持一定数量。后备干部中要有少数民族妇女干部和非中共党员干部。班子建设要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对紧缺的财贸、经济管理方面的人才,要重点加以选拔和培养。对经过锻炼和考验,比较成熟的后备人选,及时大胆提拔到领导岗位上来。
全省统一招收录用公务员时,实行对少数民族考生核定适当比例名额、对民族地区的汉族考生适当加分照顾政策;民族地区乡镇干部补充时,要划定一定名额招录民族地区符合条件人员。
省委常委、组织部长魏宏出席会议并讲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