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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幅员面积
48.5万平方公里,居全国第
5位;人口
8750万,居全国第
3位。辖
21个市州、
181个县市区。民族成份
56个,少数民族人口
460万,有全国第二大藏区、最大的彝族聚居区和唯一的羌族聚居区。四川,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造就了地灵人杰,文化之邦。长江、黄河两大流域文明的精华,哺育出巴蜀光辉灿烂的文化。
人口分布概况
四川拥有占全国
5.
1%的国土面积和占全国
6.
8%的人口数量,人口密度因此大于全国平均值,为每平方千米
173人
(全国平均值为每平方千米
129人
)。由于自然条件、历史背景和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等综合原因,全省人口分布差异明显。
1.省辖市人口主要集中于盆地内部的岷江、沱江、嘉陵江和长江流域,其中又以盆地中心、河流沿岸和主要城镇及工矿区最为集中。除攀枝花市等少数工矿型城市以外,省内重要城镇均在本区。成都、内江、乐山、泸州、宜宾、南充、遂宁等
7市共有人口
4267万,占全省
21个市
(州
)总人口的
51.
3%。成都市人口约
997万,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
798人,其人口总数和人口密度均居全省之冠。
2.东部平原和丘陵区人口较多。依地形地貌划分,全省人口分布区大致可分为成都平原、盆中丘陵、盆周山区、川西南山地和川西北高山高原区等五大区域。其中,成都平原面积虽小
(仅占全省国土面积的
5%
),人口密度却最大
(达每平方千米
564人
);盆中丘陵人口达
5156万,在各区中人口数量最多;川西北高山高原面积广阔,占全省的
43.
4%,但人口数量最少
(仅
132万
),人口密度也最小
(每平方千米仅为
9人
)。从总体态势上看,全省可以甘孜、阿坝、凉山三州东缘一线为界,以东地区的人口占全省总人口的
90%以上,以汉族为主;以西大片地区人口不足总人口的
10%,主要为少数民族。人口分布密度线与地理等高线关系密切,大致海拔越高,人口密度越小。
人口构成
1.民族成分。截至
1998年末,四川省汉族人数为
7913万,占全省人口总数的
95.
2%;少数民族人数为
403万,占全省人口总数的
4.
8%。彝族、藏族、苗族、羌族、回族等
5个少数民族的人口数又占全省少数民族人口的
92.
8%。
2.年龄结构。
1998年末,全省
0—
14岁少年儿童人口为
1913万,占总人口的
22.
5%;
15~
64岁人口为
5880万,占总人口的
69.
2%;
65岁及以上人口为
600万,占总人口的
8.
2%。
3.产业构成。
1998年末,全省从业人员为
4534万,其中第一产业从业人员
2824万,占
62.
3%;第二产业从业人员
824万,占
17.
8%;第三产业从业人员
885万,占
19.
9%。
据
2005年人口计生统计报表显示,全省有育龄妇女
2192万人,已婚育龄妇女
1751万人,其中无孩妇女
81万人、一孩妇女
1070万人、二孩妇女
507万人、多孩妇女
93万人,领取独生子女证
760万人,已婚育龄妇女综合节育率
91.7%;出生一孩率
75.5%,出生二孩率
21.6%,出生多孩率
2.9%,符合政策生育率
90%以上,出生人口性别比为
112。全省共有各级计划生育机构
8331个,人员
24435人,其中行政机构
4999个,人员
13135人(其中公务员
10423人),事业单位
3332个,人员
11300人;基层协会组织
6万余个,协会会员和志愿者
760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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