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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6年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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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06年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的意见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级有关部门:
  现就做好2006年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健全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为目标,落实、巩固和提高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坚持定点联系,帮扶到户,探索把联系点上的经验扩展为有利于计划生育工作和计划生育家庭的社会经济政策,使计划生育“三结合”帮扶工作成为计划生育利益导向的重要平台,成为社会公共资源向计划生育户优先配置的重要平台,成为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重要平台。
  二、目标任务
  (一)帮扶户数
  全省市、州帮扶任务202960户。其中,新增户35300户,联系户61760户,帮带户105900户。
  省级有关部门帮扶任务16800户,其中,新增户4200户,帮带户12600户。  
  (二)基地建设
  省级各部门新建2个以上帮扶基地,巩固1个帮扶基地。各市、州每个乡镇建立1个帮扶基地。2005年在建未完成项目的基地,2006年可延续进行,计入新建基地任务。
  三、创新发展
  (一)坚持政府统筹。各级政府和部门要把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纳入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全局中进行规划,坚持把“三结合”工作与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相结合,围绕解决计生困难家庭衣、食、住、行、入学、就医、权益等方面实际困难,明确和细化相关部门的帮扶任务、职责,整合部门政策、项目、资金、技术优势,重点倾斜,齐帮共扶,确保帮扶实效,让实行计划生育的群众得到实惠。各级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要定期研究检查“三结合”工作。省级帮扶部门要明确分管此项工作的领导、机构和人员,明确职责,将计划生育“三结合”帮扶工作纳入部门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奖惩。
  (二)着力政策帮扶。各帮扶部门要充分发挥部门优势,把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的重点转移到政策帮扶上来,不断扩大计划生育“三结合”户的覆盖面和受益面。农口产业部门要把用于农村和农业发展的项目有计划地向帮扶基地和帮扶户倾斜,将基地建设融入农村产业结构大格局,融入生态新村建设大环境。社会事业部门要制定有利于计划生育家庭的社会经济政策,通过将计生困难家庭优先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扶贫开发项目、安居工程项目、饮水工程项目、沼气开发项目、教育“两免一补”、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司法援助、技术技能培训等扶助扶持,使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群众切实得到利益。
  (三)突出帮扶实效。今年,调减了省级部门和市、州的任务数,以确保帮扶的实效。省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下达给省级部门的帮扶任务,原则上由省级部门直接落实,不再将任务分解到市、州部门,使省级部门出台的面向全省的导向政策在帮扶基地上具体实施,体现示范效应。下达给市、州政府的帮扶任务由市、州政府组织实施,原则上新增帮扶户的任务由县级以上参与帮扶的部门具体落实,不再把省、市的任务层层加码压在乡(镇)一级。乡(镇)人民政府应做好各级帮扶部门在确定帮扶对象、实施具体帮扶时的联系、协调工作,同时结合当地产业发展项目,配合做好本乡(镇)的帮带户和联系户的帮扶工作。
  (四)扩展帮扶部门。原则上省级参与了帮扶工作的部门,其相应的市、县级机构和部门都要求参与当地帮扶工作,完成的帮扶任务纳入本级政府统计,并接受上级部门的指导。各省级部门要加强对本部门和行业的指导和监管。鼓励市(州)、县(市、区)更多部门参与“三结合”帮扶工作。各级政府要统一协调,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提高帮扶工作整体水平。各帮扶部门也应按照新农村建设、城乡统筹发展的思路,结合自身职能,突出行业特点,发挥行业优势,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地开展帮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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